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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小中 2017-12-12
修理大客车需要什么资质?
【回复】:您好!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请参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内相关内容,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
姓名:海贼王 2017-11-17
ETC电子标签失效后怎么办?
【回复】: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 车主车内电子标签的小屏幕上显示电子标签失效后,需车主将车与电子标签携至办理发行网点进行检测处理,并重新激活电子标签。
姓名:网友 2017-11-17
修理大客车需要什么资质?
【回复】: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请参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内相关内容,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姓名:爱管闲事 2017-11-17
补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因损坏、污损,需换发新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收回原证件,按原证件编号换发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丢失需补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并在所在地的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发证机关予以补发新证,并重新编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损坏、污损换证及遗失补证的,其证件有效期一律填写换、补证日期至原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
姓名:热心肠 2017-07-20
请问块粉的硫磺运输时,属于危险品还是普货运输
【回复】:  您好,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危险货物品名表》附录B中第242条规定:硫磺如做成某种形状(如小球、颗粒、丸状、锭状或薄片),即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   地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姓名:王晨 2017-07-01
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回复】:  一、各汽车生产者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交通运输部备案其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有关信息。二、对于“新定型”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乘用车和客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对于“老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要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2008年7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乘用车和客车的维修技术信息,同时公开2015年1月1日
姓名:路边的草 2017-06-06
国家有没有规定房屋离公路、桥梁的距离?
【回复】:  您好!我国的公路法以及高速公路的条例(公安和交通都有)还有各个省市的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都规定了房屋离公路的距离。 具体是这样的,公路两侧都有一个建筑控制区,一般规定是高速公路两侧30米,重要构筑物如桥梁的两侧是50米。在这个范围以内是不能有房屋即永久性建筑的。   如果你发现高速公路离你自己的房子很近的情况,对你的生活有影响,可以要求管理单位房屋拆迁,并要求补偿,或者做声屏障。当地具体规定,请您向当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姓名:问路 2017-05-10
农村公路建设由谁负责?
【回复】:  您好!由于各省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政策不同,在不增加农民负担、尊重农民意愿和坚持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各地引导群众通过“村民自治”的方式,自愿投资投劳修建村路。   建议您咨询本省农村公路建设财政补贴方面的相关内容,并向市(县)一级公路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姓名:小露 2017-04-12
哪些产品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回复】:  按照交公路发〔2005〕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姓名:王司机 2017-03-06
关于长途客运强制休息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回复】: 您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   “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   (五)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和监管,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对现有的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停止运营。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
姓名:刘伟 2017-02-26
请问一下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最新政策
【回复】:  2015年5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统筹考虑各类城市公交车购置和运营成本,在对城市公交行业补助总体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调整优化财政补助支出结构,平衡传统燃油公交车和新能源公交车的使用成本,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车的比较优势。循序渐进,分类实施,推动形成有利于城市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确保公交行业平稳转型、健康发展。《通知》规定:“调整后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调整后的
姓名:明明 2017-02-08
集装箱运输车辆高度及宽度的问题
【回复】:  1.车辆与集装箱箱体都正规合法,但两者之间还有安装、配套的问题。2.集装箱运输要严格遵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国家标准(GB 1589-2004)》。   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一是国际标准集装箱分为20英尺和40英尺两种。其中包括:普柜(GP:GENERAL PURPOSE)高度为2438mm~2591mm,高柜(HQ:HIGH CUBE CONTAINER)高度为2698mm。二是我国生产的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其车厢底板高度为1500mm~1800mm。   综上,在运载标有HQ字样
姓名:路霸 2017-01-16
道路运输车辆的改装都指哪些?
【回复】:  您好!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已获得《道路运输证》车辆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车辆。主要包括:   1、擅自改变车辆类型或用途。指擅自将客车改为货车、货车改为客车、普通货车改为专用货车、专用货车改为普通货车、卧铺客车改为座位客车、作为客车改为卧铺客车。   2、擅自改变车辆颜色。指擅自将驾驶室和车身改为与原车辆不同的外观颜色。   3、擅自改变车辆主要总成部件。指擅自更换与原车型不一致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或者车架;擅自更换车辆车身或者罐车罐体;擅自改变车辆悬架形式(
姓名:市民 2016-12-11
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需要加水怎么办?
【回复】: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应当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加水;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为行驶高速公路的车辆提供免费加水服务。擅自在高速公路加水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姓名:安迪 2016-11-08
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回复】: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姓名:爱管闲事 2016-10-01
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当提供哪些服务项目?
【回复】: 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供短暂休息、入厕、停车、饮水、车辆加水等免费服务和加油、购物、餐饮、汽车维修等经营性服务,并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经营性服务的收费价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
姓名:angel 2016-09-06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是否要办理行政许可,应向哪个部门申请?
【回复】: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应当办理行政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要求向机动车维修经营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提交申请。
姓名:大林 2016-09-01
货运经营许可证件具体是指什么?包括哪些内容?
【回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证件是指行政机关或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许可而向当事人颁发的证件。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是指当事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其颁发的许可证件。所以,《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个二条第(二)项所指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具体是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于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按照该条该项实施行政处罚。
姓名:海子 2016-08-20
高速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回复】: 1、擅自占用、挖掘高速公路; 2、非法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临时设施或者非法加水、洗车; 3、抛洒、堆放、焚烧物品,倾倒垃圾,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放污物; 4、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 5、进行采石、取土、采空作业; 6、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或者掉落、遗洒、飘散; 7、其他侵占、损坏、污染高速公路和影响高速公路畅通的行为。
姓名:网友 2016-07-16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经营许可是如何分类的?
【回复】: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分为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三类。 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根据培训能力分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三类。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根据培训内容分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两类。
姓名:绿叶 2016-07-05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是否要办理行政许可,应向哪个部门申请?
【回复】: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应当办理行政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要求向机动车维修经营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提交申请。
姓名:小王 2016-06-15
对“专车”的规范措施是否“阻碍创新”?
【回复】:  这次出租汽车改革的目标在两个征求意见稿有非常明确的解读:为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了更加畅通的城市交通,为了更加宜居的城市。相信每个人对这样的目标都怀有敬意,只是在对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辨别上,在私利与公益的取舍上,各自有不同的选择和认知。这就造成了当前议论纷纷的舆论场,也在情理之中。   用专业视角审读此次出租汽车改革新政,那些在关键点上的突破,都是指向方便群众出行这个最大的公益。在经营权问题上,强调要实行期限制与无偿使用,逐步扭转传统出租汽车行业失灵的运营机制,降低出租汽车驾驶员
姓名:乔治 2016-06-06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几年?
【回复】: 按照我省的现行法律法规,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6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姓名:小新 2016-05-08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姓名:happy 2016-04-12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修理厂应如何解决?
【回复】: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姓名:一米阳光 2016-03-10
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的情形有哪些?
【回复】: 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
姓名:小花 2016-02-08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如何处理?
【回复】: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姓名:理想主义者 2016-01-30
需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广告设施怎么办?
【回复】: 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或者利用跨越高速公路的设施设置宣传牌、广告牌、地名牌等非公路标志的,建设单位应当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审批许可后方可施工。
姓名:大哥 2016-01-02
高速公路收费道口发生拥堵怎么办?
【回复】: 1、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采取调整进出收费道口、启用便携式收费机等应急措施对车辆进行疏导。 2、因缓解收费道口拥堵,确需快速疏导、分流车辆的,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临时免费放行车辆。
姓名:良心 2015-06-02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注销从业资格证 目前,男的60周岁 无异议;女的按多少周岁?
【回复】:您好,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为退休年龄。因此,男出租汽车驾驶员年龄超过60周岁、女出租汽车驾驶员年龄超过55周岁时,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依法予以注销。
姓名:多多益善 2015-04-15
请问 农村路面硬化率 如何计算 ,出自哪份发文或有何出处? 谢谢
【回复】:您好,“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率”是指农村公路总里程中硬化路面所占比例的俗称。计算方法为:(高级铺装路面里程+简易铺装路面里程+未铺装路面中的硬化路面里程)/农村公路总里程×100%。其中,高级铺装路面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简易铺装路面包括沥青贯入式路面、沥青碎石路面、沥青表面处置等路面,未铺装路面的硬化路面包括弹石路等不规则块石铺装的路面。
姓名:枕上 2015-03-02
请问公路沥青是危险品货物吗
【回复】:您好,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联合国编号1999写明“液态焦油,包括筑路沥青和路油,沥青和稀释沥青”。   除铰接列车、具有特殊装置的大型物件运输专用车辆外,严禁使用货车列车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倾卸式车辆只能运输散装硫磺、萘饼、粗蒽、煤焦沥青等危险货物。   其他请参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
姓名:王朗 2015-02-12
您好。 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通部2009上、下册)在交通部官网上都下载不到,只有那些商业性网站有。这是什么原因?我们下载该文件找不到下载地址。
【回复】:您好,请参见《关于发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通知》。本网站“下载中心”-“资料下载”-“公路交通”栏目提供下载服务:《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上册)。下册请联系出版社进行购买。
姓名:郑先生 2015-01-23
现在可以私人拥有客运车辆吗?或承包,或融资。
【回复】:您好,《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内对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的条件做了详细说明,请参看该《规定》。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经营。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